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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宏学
丁宏学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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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1101200710673899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北京-朝阳区
  • 手机:139109946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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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咨询
标题 庭审的被告及被害人双方供述和判决有关吗
详细内容 一刑此案,办案人逼被告当庭自证其罪,法庭上被告被迫如此,但法被害人否认被告对其的侵害,可判决书却以被告自证有罪作有罪判决,明明法庭上被害人是否认公诉及被告以证的有罪行为诉词,可判决写有当庭被害人证词为证足以证明被告有罪,请问判决是如此吗请教律师谢谢
地区 福建-南平
分类 刑事法律-
询问人 ASK1492691033nhd
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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